Thursday, June 23, 2011

生命的價值與生死觀 From:慧娟

你真懂吗?
(圓覺)探究真心 (420)生命的價值與生死觀

梁乃崇教授

(認識教授請按右項「梁乃崇教授的學佛因緣」影片以及」文字介紹)

有覺知能力就代表生命活著

  各位午安。今天演講的題目是「生命的價值」,要講這個題目,先要問大家一個問題,何謂生命?這個問題聽起來好像不難,但其實很深。大家會想,有生命就是活著,沒生命就是死了,那麼活著就是生命。

  什麼樣子叫做活著?這個問題問現代的醫師,答案會是:用腦波來測量,有腦波就是活著,沒有腦波就是死了。在古代,以前沒有測量腦波的東西,那時候又怎麼辦呢?那就不知道死還是活了嗎?那時候就問,有沒有呼吸?有呼吸就是活著,沒有就是死了。還有人就是摸摸有沒有心跳,有就是活著,沒有就是死了。這樣子的答案,就可以解答死活嗎?我覺得這樣的答案,解答不了什麼是死的,什麼是活的。

  而且這個解法,都是解別人的。我現在問的問題是,你怎麼知道你自己是活的?我的答案,第一個問題,什麼是生命?我說啊,有沒有生命,就是看你是死的、還是活的;活的就是有生命,死的就是沒有生命。問題是,怎麼斷定自己是活的呢?有個很簡單的方法,就是你有沒有「覺知能力」。你覺得自己有覺知能力,你就是活的;如果你自己覺得,你沒有覺知能力,就是死了。

  我們是不是天生就是這樣斷定自己?不是斷定別人喔,別人的死活不要你管,我們一定是用這個方式來斷定的。所以什麼是有生命?有覺知能力就是有生命,覺知能力就是生命最根本的基礎。

  那你有覺知能力了,你知道嗎?其實我這樣一提,大家都會認同的,這是宇宙的根本,宇宙的根本就是實相。只要你一有覺知能力,就出現一個問題,要把它叫成什麼東西呢?我們佛法會講覺知是「能」,就是講有覺性,這個覺知能力就是覺性。有時候又變一個名字叫「自性」,還是覺知能力。講得神秘一點「佛性」,那還是覺知能力。只不過變一些不同的名稱而已,指的就是覺知能力。

  佛有一個名稱,叫「無上正等正覺」,還是覺知能力啊。這裡頭就是變成佛性了,它也不是上帝啊,它還是覺知能力。佛法沒有神奇,佛法講的這些東西,其實就是在講生命。中國的古書有:「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。」就是在講這個。中國古代的一些觀念,跟佛法非常一致。佛法講覺性、佛性、自性,還沒把「命」關連起來。中國古代的書裡面,就是直接講,那就是生命。

  我們今天的題目是「生命的價值」,當然要先把「生命」這件事講清楚。生命沒有什麼特別,就是你的覺知能力。佛法沒有什麼特別,它講的這些東西沒什麼,就是覺知能力。我們只要把這一點弄清楚,對於生命就不會迷糊了。很多人就是搞不清楚什麼是生命,一天到晚講生命、生命,根本就搞不清楚生命是什麼。生命就是覺知能力。既然覺知能力就是生命,那下面就有戲看了。

能知與被知的相對並存

  我把它簡化一下,有覺知能力我們就叫做「能知能覺」,有覺知能力就是能知能覺,再簡化一點就叫「能知」。我有覺知能力就是能知,能知什麼?就是生命啊!既然有能知,就必然有被知。又跑到能知、被知裡面來了,這一轉就轉過來。

  那我就問,生命在能知這裡,被知有沒有生命呢?既然講到被知,被知是什麼東西?被知就是被能知所知的對象。既然有能知出現,我們說是覺知能力。有覺知能力,我們就能覺知這個、覺知那個,到處亂覺知。那麼祂一下知道這麼多的時候,這些東西是什麼?都是被祂覺知的東西,被覺知的對象。被覺知的對象,我們就叫它被知。

  所以能知和被知,就是兩個相對的東西。一有能知出現時,就一定有一個被知跟它對應。這兩個是同時並存,但不是同一個東西。我們現在就知道,生命在哪一邊呢?生命在能知這裡。被知這邊有沒有生命呢?沒有生命啊!一講到這個地方,就變成佛法裡講的話了:「能知就是能,被知就是所。」禪宗裡面講的,能所的問題,《華嚴經》也有很大一段在講「能所」。

  所謂能所的問題,就是能知和被知的問題。「能」這裡有生命,「所」這裡沒有生命,這樣的狀況,就是能知和被知的關連。從這樣的關連,我們就曉得,有「能」就是活的,如果沒有「能」的話就死了。當我們一有能知,就有一個被知來對應。那被知是什麼呢?就是被能知所知的對象。這個被知,它是沒有生命的。當然被知道它是另外一個能知的話,它是有生命的。不是這個能知的生命,是另外一個生命。這樣講的話我們就清楚了。

能知是不可被知的

聽眾:能知內省的話,能瞭解自己,那自己本身就是生命?

梁師:嘿嘿,你自己的邏輯跟自己打架了。你那個自己,已經變成被知了。能知不是那個被知的東西啊,另外有一個說不出來的東西。你這個問題也很好,引發我下面要說的。

  我們既然知道這個是能知,那有一個問題就出來了,我寫在這邊的「覺知能力」是不是生命?被我寫出來的這個不是,真正的覺知能力,是我在寫的那個時候的「那個」,「那個」才是,寫出來的就不是。所以真正的能知,是寫不出來的,也沒辦法被講出來。不但沒有辦法被說出來、沒辦法被寫,甚至沒辦法被想,你想都想不到祂。

  那你說,我剛才不是想到了嗎?被你想到的就不是,就是假的。為什麼?那是被知的;因為被你想到了,就是被想的對象。被想的對象,就不是真的,那個能想才是。能想被我講了,也不是真的,所以剛才他那個問題,就是在這個地方打架了。

  能知是不可被知的。佛經裡面講到很多覺性啊,祂就告訴你,那是不可說的。但是祂怎麼又說了那麼多呢?因為說出來都不是真的,只要被說出來就不是真的,真的是說不出來的。像《金剛經》裡面也講「思議所不及」,這些東西都是思議所不及的。為什麼呢?只要被你想到了也不算啊!那個能想才是。那個能想,是你用思議、怎麼想祂也沒有辦法被你想的。但是祂就是能想,那個能想就是祂。

  這個地方就是讓人最難懂的地方。一旦你懂了,其實奧妙全解了。你要懂的夠徹底,不是理解那樣的懂,而是真的懂。所謂理解的懂,就是經過思維的。如果超過思維,你懂了,那麼你就是真懂。所有佛法最難越過的關卡,你已經越過去了。繼續閱讀請按)(本文是梁教授於200896在美國聖荷西聞思修居士林的演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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